葉一知
為何香港常有駭人聽聞的兇殺案呢?看看以下這段新聞,或者會看出少許端倪:
王嘉梅生前與同學關係欠佳,死訊傳出後同學慨嘆校內有人聞訊發笑。一名自稱是嘉梅舊同學的少年,前晚分別在xanga和雅虎貼出網誌,以一篇800多字的負面文章,抨擊嘉梅生前種種,更聲稱是方便記者「交功課」及讓別人了解事件。
網誌指嘉梅在校內「壞事做盡」,但其所說例子只是「抄襲他人家課、上課睡覺」等等,又指她升班後成績轉差,懷疑她以往有否作弊,並以尖酸字句指嘉梅「惡人自有惡報」。該網誌文章隨即惹來同學不滿,更留言稱「唔該你講野小心點啊……唔該你注意你的用詞」,但該少年回應堅稱「用詞恰當」。
即使王嘉梅做私鐘那樣不道德,她又值得碎屍萬段的下場嗎?何況只是抄人功課、上課睡覺、作弊?如果這條白痴認為那樣也要惡人有惡報,我很害怕,因為王嘉梅在學校做的,我通通做過,我也敢肯定,八成學生也曾經做過,那麼香港人不是要集體凌遲?
一個人死了,死得那麼淒慘,竟然勾不起這個同學的同情,還把王的所謂「壞事做盡」數出來,將事件歸於報應。香港有那麼多駭人聽聞的兇殺案,你還會奇怪嗎?
新一代反智,也因而越來越自我中心,反智兼自我中心的人,對於異見,對於異於自己的人,感受極端,欠缺正常的人性。他們認為,這些人既不符合自己心中的標準,便希望他們碎屍萬段,挫骨揚灰,期望的報應是那樣極端。
孔子說:以直報怨,人應該承受他應得的後果。偷了你的底褲,不用閹割他的;罵了你一次傻仔,便要希望人家早死早著嗎?
可怕是,這不是個別事件,而是社會的縮影。網絡開放了,我們更容易看到這種邏輯,例如陳巧文,多少網絡中人想殺之而後快?去年馬力離逝,已說過:這個社會,近年受傳媒的誇張用詞感染,熬出一種語言腫瘤,言詞像隆胸,卻佈滿惡性細胞。是的,今日新一代,滿口乳癌言詞,說出D Cup的話,當中一半是矽膠,一半是腫瘤。
如果王嘉梅是惡人有惡報,這個發表網誌的「同學仔」,心思歹毒,不用碎屍,至少也要行宮刑。
是,大部分人只敢在網上叫嚷,但當中有0.5%的人思想走上絕路,不就變成殺人兇手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