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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umanpark | 15-Feb-08, 03:00 | 知無不言.蟹無不拑, 港聞刁視 | (3747 Reads)

葉一知


這幾天發生的事,令我驚覺,一邊罵傳媒一邊看一邊買的香港人,原來有非常高的道德情操。一個偽人,引起全民公憤,由傳媒帶領全港網民公審虛偽,包括隨今期周刊附送「陳冠希淫照風暴全紀錄」,讓全港市民保持清醒,堅持求真,實是最不虛偽卻很賺錢的傳媒機構。


導讀:有些事,總待事情過去後,腦袋才能思考,因為那時腦裏再沒有那份情緒。容易激動的人,或只問自己喜好、只問立場而不問是非的人,也很容易情緒化。如果你是這類人,不宜閱讀本文,或可在兩個月後翻看。當然,我不能阻止你看和留言,但這幾天我會很忙,這兩天覆留言也覆夠了,決定放自己假,恕我不能細覆。

 

虛偽應予以否定,但有人說虛偽不可原諒,有人認為偽人被偷拍是合理,有人覺得傳閱偽人的私人床照非常道德,甚至有人叫偽人去死,全因為一個「偽」字。虛偽正如說謊,是不道德,但你不會隨便叫說謊的人去死,除非謊言禍及蒼生(但也不一定是死)。

是,我一樣認為阿嬌虛偽,正如很多藝人一樣。但如果她這種程度的虛偽就是不可原諒,就要死,恐怕要死的,實在太多人了。再說一次,阿嬌對我只是nobody,我沒必要撐她,我只是看到一場如此龐大、喧鬧和仇恨的道德大審判,隱隱感到憂心,也讓我思考虛偽。

虛偽的人,四處可見,如果你不察覺,你很天真很傻。在職場上,你總會聽到同事說上司的壞話,罵他無料,對著下屬就擺款,對著老闆就恭恭敬敬,是一隻狗。可是,你很快見到這位同事對著這個上司時,扮狗扮得比上司更像,最後扮到可以升職,你成為他下屬。

如果你真的有一本死亡筆記,你會寫下他的名字嗎?

我讀書時,有一科由一個非常有名的作家任教。有一個同學,非常討厭這個作家,下課後大家到canteen吹水,他總是七情上面罵這個作家。我很記得他用的一個詞語是「文字雞」,即是任何人願付錢,他便會為對方寫作,不問立場。到了那一科最後一堂,這個在課餘幾乎把作家侮辱至極的同學,以我從來未見過那樣狗的嘴臉,遞上一封信,懇求作家當他的referee。作家也不是傻的,敷衍幾句,耍佢一番,最終也沒有答允。

那時,我還年青,內心很憤怒,很想讓自己的義憤爆發,當場向他說:「你說他是文字雞,你做乜搵隻雞做你的諮詢人?」當然,我忍住了。

如果你是我,也有一本死亡筆記,你會寫下他的名字嗎?

還有一種人,是很多人認為是虛偽的代表,就是一部分的教徒。這個,我不用說太多(單說還在傳閱和觀看的教徒便夠了),而且說得多會引起更大的罵戰。

如果你有死亡筆記,你會制裁這群教徒嗎?但留心,在他們的宗教裏,你制裁他們,他們會上天堂享受永生,你的制裁反促成幸福。

制裁,是一種無尚的權力,非常誘人,但正如所有權力一樣,慢慢也會發展成腐敗。死亡筆記掉到夜神月裏,才有故事說,掉到一群動不動發起道德大公審的人手上,沒有故事可說,因為夜神月沒有情緒,那群人有,他們會因為自己的愛惡,寫下大量不順眼者的名字,那時,再沒有使用死亡筆記到底是不是正義的迷惑,因為憑自己喜惡隨便置人於死地,本身就是邪惡。

由道德審判發起的群眾運動,非常危險。法國大革命走進雅各賓時代,革命巨頭之一的羅伯斯比爾也被推上斷頭臺,只因他被群眾認為「不夠革命」。文化大革命更是一場災難性的道德審判,不用細表。當然,我們不是不能批評他人的道德,只是我們不要陷入情緒化而成瘋狂,因為當道德批評變成審判,是一場沒有法官,沒有陪審員,沒有成文法律,沒有司法制度的遊戲,簡言之,是一場沒有規則的審判,非常危險。如果我們逃不出道德審判的基因,覺得虛偽是嚴重至要讓罪人赤裸遊街、施行死刑那樣不可原諒,那虛偽將會是比反日、反西方等愛國主義更廉價的煽動武器,再加上不見其人的網絡世界,殺傷力可以更大。

 

是的,幾乎每個成年人都虛偽過,只是程度各有輕重。虛偽,幾成社會生存之道,但我這樣說,在一個愛道德審判的民族裏,又很容易產生憤世嫉俗(cynical)的想法:既然所有人都虛偽,我便對所有人都懷疑。不,有些虛偽,沒有破壞性(不是說阿嬌,不要亂入座),知道人有虛偽的本性,正如知道人有貪念的劣根,那只是讓我們知道沒有人是完人,每個人也有陰暗面,不要當你的偶像、老師、醫生、社工、教友等是聖人,但也不用處處懷疑他在害你——因為有些虛偽沒有破壞性(但不代表那是道德)。

至於一個人的虛偽被篤爆後,批評他有助社會否定虛偽,但批評的力度和期望的懲罰也應恰如其份吧!沒有破壞性的虛偽,當然罪不致死,其實有破懷性的虛偽,往往也罪不致死,例如以虛偽禍國的政客,最多下台,就算要處死,判死的原因也從來不是虛偽。

話說回來,這場風暴,可能因為我們平時在社會接觸很多虛偽的人,卻敢怒不敢言,難得有一個虛偽的公眾人物給踢爆,我們立即找到宣洩口,一同享受制裁的權力快感。從這個角度看,我們可悲嗎?


很久前引用過的話,再引用一次:

「《萬曆十五年》指出道德非萬能,不能代替技術,尤不可代替法律,但是從沒有說道德可以全部不要,只是道德的觀點應當遠大。凡能先用法律及技術解決的問題,不要先就扯上了道德問題。因為道德是一切意義的根源,不能分割,也不便妥協。

「道德雖高於法律及技術,但是要提出作爭論的根據時,則要在法律及技術之後提出,不能經常提出,更不能在細微末節內提出。

「但是正義感放在局部的場合下使用,可能與初心相違。人世間很多殘酷的事情都用道德的名義去施行,也是中外古今一律。」(王仁宇《萬曆十五年》339頁)

 


[1]

好深奧~

Oasis
[引用] | 作者 Oasis | 15-Feb-08 03:32 | [舉報垃圾留言]

[2]

做人為什麼要這麼虛偽?(設問句)

可以牽涉很多原因,但是最終指向的都不過是因為虛偽的人不成熟吧。

一陣風
[引用] | 作者 一陣風 | 15-Feb-08 04:47 | [舉報垃圾留言]

[3]

開始愈來愈搞不懂,究竟甚麼才是虛偽?
言行不一?還是連心裡想的跟實際作的不同也稱得上虛偽?
阿諛奉承是虛偽。前言不對後語是虛偽。言不由衷是虛偽。處事圓滑是虛偽?八面玲瓏又是虛偽?
到底有沒有人會一點也不虛偽?? @@"(暈了~)

賞雨*
[引用] | 作者 賞雨* | 15-Feb-08 05:08 | [舉報垃圾留言]

[4]

我今天才知道香港原來有很多人的「身/心」都住得很高的﹐果然是富裕的港口﹐人人都往高處擠﹐擠到自己「變了形」也不知道﹗

但我又奇怪香港的夜遊事業為什麼那麼興旺﹖弄得港女不足以應付需求﹐害得內地同胞搵命搏非法坐大飛來港補位﹗

註︰很不幸地我是住在低窪地區﹐所以隨時浸死﹗嘿嘿﹗


[引用] | 作者 靚媽靚靚 | 15-Feb-08 05:28 | [舉報垃圾留言]

[5] 道德高地與現實環境

我一向很喜歡看李怡的文章,他早前那篇我覺得說得很有道理。但當讀到你對他的反駁,我感到突然,奇怪你怎麼說他沒有道理呢?現在讀完這篇也總算知道你的想法了。的確,站在道德高地永遠最好說理,也最無從反駁,你是出於社會現實情況去看事情,比較實際。喜歡這段:"這場風暴,可能因為我們平時在社會接觸很多虛偽的人,卻敢怒不敢言,難得有一個虛偽的公眾人物給踢爆,我們立即找到宣洩口,一同享受制裁的權力快感。從這個角度看,我們可悲嗎?"我看這的確是香港人的心態。
李怡在文章中曾指出,虛偽在我們的社會中不斷漫延,上至政府高官(太多事例不能盡舉,如近來的高官議員都說沒怎麼看過那些相,你信不信?好像當官的操守就特別高),下至辦公室眾生,都帶面具。這是為了生存。故虛偽,可說是人之常情,人為了生活可以有多個面孔,是人社會化的結果。但你又是否對人生這種不能做真我的無奈,感到有點酸溜溜?所以說晦氣話?還是真的全然認為虛偽是理所當然?
至於虛偽對不對?是李怡文章所想說的,純粹從道德立場出發,如你所說,那是的確不好批判的。
我認為社會應該多提倡道德,特別是在今時今日的香港社會。但另一方面,我們也仍然要做個帶面具的人,是為了在辦公室在香港社會之中繼續生存。這很矛盾,其實有可能嗎?
如果是奇拿,我想他必會寫下偽人的名字,因為他會為了一己私欲而去進行所謂的新世界建造。從不認為奇拿是神,他是真正魔鬼。網上很多人對那個無論是漫畫還是發淫照者的奇拿的歌頌,令人毛骨悚然。而實情是,任何有欲念的人都會是奇拿。

木生火
[引用] | 作者 木生火 | 15-Feb-08 05:28 | [舉報垃圾留言]

[6] Re: 葉一知

馬克吐溫說過: "在眾多生物之中, 只有人才面紅, 因為只有人才有面紅的理由"

原文找不到 :p 請示。


[引用] | 作者 小小 | 15-Feb-08 06:24 | [舉報垃圾留言]

[7]

沒人叫她去死wo,不批評虛偽的人,難道要包容他們??

東窗事發後,還動用黑白勢力『殺人滅口』,控制傅媒,破壞法治,如何同情他們??

不用2017,『香港人』真的要『當家作主』,『港人治港』la。


[引用] | 作者 ...... | 15-Feb-08 09:30 | [舉報垃圾留言]

[8] 回水!!!

又引用這段?
Blog 又有,《港男》又有,還不回水? :-P

其實,這段講得很好很清楚,謝你一再重提...


[引用] | 作者 Frostig | 15-Feb-08 09:50 | [舉報垃圾留言]

[9]

哇, 你這篇出來, 顯得我那篇十分粗淺...

完全同意你的說法, 李怡呢, 有理是有理, 但太為生果貼金, 而同時引發道德審判, 最衰就是壹傳媒其身不正呀, 那就失腳了.

星屑醫生
[引用] | 作者 星屑醫生 | 15-Feb-08 10:23 | [舉報垃圾留言]

[10]

"還有一種人,是很多人認為是虛偽的代表,就是一部分的教徒。這個,我不用說太多(單說還在傳閱和觀看的教徒便夠了),而且說得多會引起更大的罵戰。

如果你有死亡筆記,你會制裁這群教徒嗎?但留心,在他們的宗教裏,你制裁他們,他們會上天堂享受永生,你的制裁反促成幸福。"

"教徒" 是指什麼教? 看來是基督教. 從來神無應許你信 / 受苦就可以上天堂享有永生. 信祂是要被免去罪, 但人要上天堂卻有好長的路要走. 真正披住基督的人從不自稱"教徒", 張小姐也稱自己為"教徒", 但基督徒卻不會制裁她.

這不是要罵戰, 只是如其他朋友一樣, 文中有少許地方不對頭, 提出意見吧了.


[引用] | 作者 | 15-Feb-08 10:25 | [舉報垃圾留言]

[11]

活著面對比立刻死去更難呀! 雖然睇呢D相係唔多岩, 不過阿嬌同柏豬真係好正(無需講求人品的情況下)!!!


[引用] | 作者 | 15-Feb-08 10:55 | [舉報垃圾留言]

[12]

說大眾正進行道德大審判其實有點言過了,實情不過是小部份傳媒的炒作(但同時亦有英皇友好傳媒不要臉的撐),加上部份網上糞青的激進言論罷。就我觀察身邊的朋友,一般的普羅大眾還只是把這當作娛樂八卦新聞看,並沒有要大力聲討有關人事的意思呀。


[引用] | 作者 Kendrick | 15-Feb-08 10:56 | [舉報垃圾留言]

[13]

將文革引用道德批判,這明顯是誤用了。

文革本來就是一場反道德運動。


[引用] | 作者 m23 | 15-Feb-08 10:58 | [舉報垃圾留言]

[14]

依篇好深, 但好同意~~~

>>回主題,
如有我有死亡筆記, 第一個名字應該會係自己


[引用] | 作者 悟樂 | 15-Feb-08 11:14 | [舉報垃圾留言]

[15]

謝文。 

http://youtube.com/watch?v=nhkvWozuTF0

想起03 年黃子華的棟篤笑;
道德是應該提倡的,對社會對人類發展都有好處,
不過只望道德標準不會又成為歷史新高。
 

Middle
[引用] | 作者 Middle | 15-Feb-08 11:19 | [舉報垃圾留言]

[16]

世上每人總帶點虛偽而活,今時今日虛偽有人教有人學,只不過張之美名為"EQ",所以唔需要太執著,虛偽也是市場需要與供求問題而已


[引用] | 作者 domo | 15-Feb-08 12:02 | [舉報垃圾留言]

[17] Re: m23
m23 :
將文革引用道德批判,這明顯是誤用了。
文革本來就是一場反道德運動。

文革是要把「舊」中國的道德推倒,建立一套新的道德標準。而文革裡的批鬥,就是用那一套新的道德標準。

標準不同,但手法卻跟從前沒兩樣。


[引用] | 作者 麥深 | 15-Feb-08 12:58 | [舉報垃圾留言]

[18] Re: 喵

「"教徒" 是指什麼教? 看來是基督教. 從來神無應許你信 / 受苦就可以上天堂享有永生. 信祂是要被免去罪, 但人要上天堂卻有好長的路要走. 真正披住基督的人從不自稱"教徒", 張小姐也稱自己為"教徒", 但基督徒卻不會制裁她.」

請問是指哪位張小姐?


[引用] | 作者 Frostig | 15-Feb-08 13:53 | [舉報垃圾留言]

[19] 為什麼我們要討論虛偽?

中國人喜歡講道德。
"虛偽" 竟然成為我們討論的話題。都幾好笑。
我認為你言重了。
虛偽和說謊不可以一刀切說是不道德。
為什麼虛偽和說謊是不道德?如何不道德?請你( 或大家) 詳細解釋。
誠實是 "美德",欺詐 ( 不是普通日常講大話的欺騙 )是不道德,這個我明白,但虛偽為什麼不道德?虛偽而又不傷害人,為什麼不道德?
大家唔喜歡別人虛偽就算了,唔好吓吓都攞道德出嚟講。
要講可以講 "短樁案" 這類大話。
虛偽太抽象了,要講不如講實際做了甚麼破壞。
除此之外,其他觀點我都同意。


[引用] | 作者 mary | 15-Feb-08 14:50 | [舉報垃圾留言]

[20]

又沒有人話要殺死阿嬌﹐最多是殺死她的演藝事業。

若果你認為虛偽沒有什麼大不了﹐不是不道德﹐我建議你先讀康德的道德哲學。虛偽違反是道德上的完全責任(perfect duty)﹐沒有尊重被欺騙者的理性。

阿嬌以自身利益為出發點虛偽倒沒有什麼﹐有些人認為虛偽沒有大不了﹐才讓人感到香港人思想質素的低劣。

唔好以為我支持李怡﹐我硬係覺得李怡抄我的點子。我至少早過李怡兩日用虛偽作為評論的重心﹐不信的話可以看看我的blog。

誠信是現代文明的基石﹐市場機制最重要的一環﹐想不到有很多香港小農竟然說誠信不重要。大慨回歸十年思想給大陸同化了。


[引用] | 作者 hevangel | 15-Feb-08 16:04 | [舉報垃圾留言]

[21] Re: Frostig
Frostig :
「"教徒" 是指什麼教? 看來是基督教. 從來神無應許你信 / 受苦就可以上天堂享有永生. 信祂是要被免去罪, 但人要上天堂卻有好長的路要走. 真正披住基督的人從不自稱"教徒", 張小姐也稱自己為"教徒", 但基督徒卻不會制裁她.」
請問是指哪位張小姐?

根據娛樂版的報導, 張柏芝信基督教.


[引用] | 作者 cr | 15-Feb-08 16:07 | [舉報垃圾留言]

[22]

我這篇blog寫於二月七日﹐貼了上獨媒和uwants﹐係咪同李怡的論點好似呢﹖

阿嬌的新衣

皇帝的新衣這個故事相信大家也聽過。話說皇帝著了一件只有聰明人才看得見的新衣出遊﹐沿途文武百官平民百姓無不盛讚新衣漂亮﹐只有一個不識相的小孩子﹐點破皇帝光著身子根本沒有著衣服的真相。這個童話故事發生在外國﹐所以有個正面的結局﹐在小孩道出皇帝沒著衣服真相後﹐眾人自發訕笑皇帝的新衣。若果這個故事發生在中國﹐這位小孩只會忽然人間蒸發﹐眾人繼續若無其事地讚美新衣多漂亮。在中國文化中真相是什麼並不重要﹐反正有權勢的人可以製造一個虛假的真相。

這個星期香港人最關心的新聞﹐ 莫過於陳冠希與一眾女星的的床上照。事到如今警方高調拉人﹐陳冠希出來認錯﹐那些相片中的女星是誰﹐大慨己是公認的事實。香港不是塔埋班執政﹐也不是由明光班話事。兩個人在關上房門幹什麼﹐是那兩個人的私事。喜歡自拍四仔又好﹐與誰大被同眠也好﹐反正雙方是成年人你情我願﹐不論在法律還是道德上﹐也不能說有什麼做錯的地方。不小心讓照片曝光﹐錯也最多只錯在是死蠢﹐沒有好好小心保管私人珍藏。

很多人覺得那幾位女星是受害者﹐ 這些床上照破壞她們的形像。若果照片是偽造的話﹐那是惡意中傷謗誹﹐當然應該要訴諸法律要求賠償。若果自己有做過會心虛﹐大可以避避風頭不回答問題﹐或堅持那只是私事與人無關。床上照並沒有破壞她們的形像﹐只是像她們的形像還原到真實的面貌。可是英皇娛樂竟然眼睜說瞎話﹐還宣稱那些是不法之徒移花接木的相片﹐更向警方施壓要盡快拉人﹐防止相片續繼在網上流傳。有人說那些相片內容色情教壞細路﹐有人說不應該偷取照要尊重私穩﹐也有人說香港人太過八掛侵犯明星的私人空間。可是卻從沒有人說做人要實誠﹐不應該說謊要說出事實的真相。有權勢的人為了掩飾真相﹐不惜濫用法律去打擊勇於說出真相的人。打個比喻﹐有人買假藥欺騙市民﹐有人站出踢爆謊言﹐並提出證據證明那些是假藥。可是買假藥的人有法律包庇﹐禁止別人拿出事實真相的證據﹐好讓他們可以繼續欺騙市民。這是否我們一個樂意見到的社會呢﹖

這次陳冠希床照事件中﹐教壞下一代的不是四仔自拍影像﹐也不是不誠實地用電腦擅自抄相﹐而是給下一代灌輸一套只求假像不求真相的價值觀。原來只要禁止別人說出真相﹐就可以明正言順地公然說謊﹐開放可以扮純情﹐做了事也可以不認。若只拘泥於取得相片的手段是否恰當﹐而不能跳出框框思考事實的真相﹐那麼令尼克遜下台的水門事件就不可能發生了。若有人蓄意欺騙你﹐你從某些途征得知他說謊。在你找他當面對質時﹐他不為欺騙你道歉還反咬你一口﹐說你不應該知道真相﹐這道理說得通嗎﹖若果有公眾人物公然地對全港市民說謊﹐能夠踢爆他謊言的證據就不應受私穩保護﹐只要是無花無假的真相﹐不論從什麼途征獲得﹐任何人也可以公佈出來﹐推翻公眾人物的謊言。難道我們想生活在一個充滿謊言任人欺騙的社會嗎﹖


[引用] | 作者 hevangel | 15-Feb-08 16:08 | [舉報垃圾留言]

[23]

算罷喇!唔系個個人都唔為五斗米折腰。無利害關係嘅時候,扮吓正義又何妨?平日禮禮貌貌咁對人都係一種虛偽。只系呢種虛偽,雙方都好過。唔識尊重別人,就係攪事。事情值唔值得攪,就見仁見智啦。


[引用] | 作者 mirror | 15-Feb-08 16:48 | [舉報垃圾留言]

[24] Re: cr
cr :
Frostig :
「"教徒" 是指什麼教? 看來是基督教. 從來神無應許你信 / 受苦就可以上天堂享有永生. 信祂是要被免去罪, 但人要上天堂卻有好長的路要走. 真正披住基督的人從不自稱"教徒", 張小姐也稱自己為"教徒", 但基督徒卻不會制裁她.」
請問是指哪位張小姐?

根據娛樂版的報導, 張柏芝信基督教.

一個跟人去拜四面佛的人信基督教?
有人會信嗎?

不如去教堂找找有多少佛教徒好不好?

謝太嘛,也希望人家不要被一件小事弄到家裏不和就好了...... 信仰方面,還是不要太相信娛樂版所寫的好了...... :-P


[引用] | 作者 Frostig | 15-Feb-08 17:05 | [舉報垃圾留言]

[25] Re: mirror
mirror :

算罷喇!唔系個個人都唔為五斗米折腰。無利害關係嘅時候,扮吓正義又何妨?平日禮禮貌貌咁對人都係一種虛偽。只系呢種虛偽,雙方都好過。唔識尊重別人,就係攪事。事情值唔值得攪,就見仁見智啦。

Huh?! :-O 「平日禮禮貌貌咁對人都係一種虛偽。」???  
不能同意這種說法...... 禮貌是禮貌,有人可以裝成有禮貌,可是的確有不少有禮的人。對我來說,禮貌是從心而發的,不是假扮的......

可能我太不懂虛偽、不懂「做人」所以開罪很多人,愈來愈搞不懂為甚麼你們好像說到「做好事」就是虛偽...... 很迷惘啊!!!


[引用] | 作者 Frostig | 15-Feb-08 17:12 | [舉報垃圾留言]

[26]

寫得好!感動.

以下這一段,尤為讚同,正是我一貫的理念.

"《萬曆十五年》指出道德非萬能,不能代替技術,尤不可代替法律,但是從沒有說道德可以全部不要,只是道德的觀點應當遠大。凡能先用法律及技術解決的問題,不要先就扯上了道德問題。"


[引用] | 作者 crab | 15-Feb-08 18:22 | [舉報垃圾留言]

[27] 回......和hevangel 及其他認為沒人叫阿嬌去死的人︰

你們憑什麼說沒人叫阿嬌去死﹖就因為你沒親眼看見或聽見﹖而我是親眼看到大量這類留言才感慨、恐懼人的口舌是這麼髒的﹗比政客和妓女的下體髒上萬倍﹗
在各大討論區﹐尤以高登討論區遍佈大量這類留言呀﹗得閒去找來看看吧﹗要是你們找過了還是找不到﹖告訴我﹐我找來讓你們看清楚﹗
免得以為我老作﹗什麼都可以作﹐「叫人去死/想睇到人跳樓死....」是關乎生命的大事﹐絕不能隨口噏亂作一通的。

靚媽靚靚
[引用] | 作者 靚媽靚靚 | 15-Feb-08 18:55 | [舉報垃圾留言]

[28] Re: 靚媽靚靚
Frostig :
Huh?! :-O 「平日禮禮貌貌咁對人都係一種虛偽。」???  
不能同意這種說法...... 禮貌是禮貌,有人可以裝成有禮貌,可是的確有不少有禮的人。對我來說,禮貌是從心而發的,不是假扮的......
可能我太不懂虛偽、不懂「做人」所以開罪很多人,愈來愈搞不懂為甚麼你們好像說到「做好事」就是虛偽...... 很迷惘啊!!!

啊!那你真幸運。能沒有不喜歡又要與之相處的人。但奇怪。既然如此,何以開罪人多呢?


[引用] | 作者 mirror | 15-Feb-08 20:12 | [舉報垃圾留言]

[29] "你們憑什麼說沒人叫阿嬌去死"

"你們憑什麼說沒人叫阿嬌去死"

李怡沒有叫阿嬌去死, 他只是批評她虛偽, 而大眾似乎普遍都同意, 虛偽並不是十惡不赦的大罪, 故此, 李怡對阿嬌的批評不祇符合事實, 而且頗為適切, 沒有過份之處.

至於網上叫阿嬌去死的網民固然有, 但所佔的比例不高, 咒罵阿嬌的最多, 通常只會叫阿嬌退出娛樂圈, 很少叫她去死.


[引用] | 作者 冇署名 | 15-Feb-08 20:30 | [舉報垃圾留言]

[30]

若只拘泥於取得相片的手段是否恰當﹐而不能跳出框框思考事實的真相﹐那麼令尼克遜下台的水門事件就不可能發生了。
-------
原來大眾對artist 同一個政苦官員的諴信標準係一樣...


[引用] | 作者 timkingdom | 15-Feb-08 21:01 | [舉報垃圾留言]

[31]

我是覺得
每件事也有光明和黑暗兩面
如果人人都用負面的態度去看事情
那麼世界就會變得很黑暗
人人都會變成憤世疾俗的人
人人都認為世界是黑暗的
就不會努力去生活, 社會就不會繁榮
時常被負面意識纏繞,是有害無益的
大家,是時候停下來,喘口氣了吧?

夢羽
[引用] | 作者 夢羽 | 15-Feb-08 21:54 | [舉報垃圾留言]

[32] 回TT

回TT [上一篇]
我不认为明明自己很伤心生气,不满上司的安排,且含笑去祝福刚上任的同事是虚伪的表现, 我觉得这只是EQ的表现。EQ高的人,应从中反醒本身的能力是否比他人弱,而不受上司赏识。空妒忌是没用的,自己也不会进步。 如说你觉得自己的能力强过他人,是上司偏心,那就别待在这公司了,另找伯乐吧! 当你进了N 家公司,仍不受重用, 那面对现实, 想想自己哪里不足吧。再不,就安安份份打工, 别怨天尤人。

如说你在人前你祝福又奉承,背后却捅他一刀,在外唱衰他。那是虚伪了, 表里不一。

在这里, 我感觉部分的人把EQ与虚伪搞乱了。U GUYS MAKE ME CONFUSED TOO。

不过,阿娇铁定是虚伪。我不提倡虚伪! 我不是她们的FANS, 但在这事件前,我对阿娇的印象还好过CECELIA (因她太OPEN MINDED吧!),但此事件中,我倒觉得阿娇的人格更差。

如你说, 她们也是人, 为何我们有权在这指指点点呢? HMM。。 阿娇不是说过她是许多人的偶像,发生那事件,毁了她努力建立的健康形像,她要如何面对小朋友。 证明了她自己也赞同她是要向大众交代的,那大众是有权批评她的言行举止。


[引用] | 作者 yee | 15-Feb-08 23:40 | [舉報垃圾留言]

[33]

偽名,筆記對佢冇用架。

仲有, 佢地如果整過容,又係冇效。

ming
[引用] | 作者 ming | 16-Feb-08 01:00 | [舉報垃圾留言]

[34]

這些黑中有白,白中有黑的道理,現在沒有太多人會明白的呢

Gabriel
[引用] | 作者 Gabriel | 16-Feb-08 01:06 | [舉報垃圾留言]

[35]

d人成日話教壞細路....又話明星係role model...
咪就係因為咁所以佢先至私底下做呢d野咋嘛...點解講到好似係阿嬌自己發放d裸照出來教壞人咁樣...


[引用] | 作者 | 16-Feb-08 01:52 | [舉報垃圾留言]

[36]

我都有看過O的相,初時為好奇,但家下已唔想睇,因為睇到事情其實已經過火,唔止係報導,多方面已達到煽動O既地步,真相早已白,但仍繼續窮追猛打,要諸人於死地.而稱得為"偽人"者,好可能人人都係,即使為人師表者,領導者,都大把偽人,笑其他人偽人者,直頭五十步笑一百步.公眾面前,有幾多個人會唔收埋O的衰O野?班女星平時都無心教壞小朋友,雖為賺錢,但都帶俾小朋友快樂,其實無錯.講大話唔O岩,但不致於大家仍要揭到盡,然後在人O地傷口上撒鹽,當足落水狗咁打完又喊打.初時我都絕不覺得值得去可憐佢O地,但家下咁O既地步,我偏偏覺得佢O地已夠可憐,而我O地直頭太冷酷太無情.


[引用] | 作者 phaat | 16-Feb-08 02:51 | [舉報垃圾留言]

[37]

以前傳聞全世界圈內濫交淫亂,家下揭露部份,大家實在應該多謝佢O地.如果呢個真係基本遊戲規則,咁有意入圈O既人或培養子女入圈就有個貼士更清楚知道點樣可以入到個圈O勒,可以付O的乜基本代價.


[引用] | 作者 phaat | 16-Feb-08 03:11 | [舉報垃圾留言]

[38]

"很久前引用過的話,再引用一次:......
"

成個引文, 引用得好客觀啊. ^v^


[引用] | 作者 阿寂 | 16-Feb-08 11:34 | [舉報垃圾留言]

[39] 轉貼: 日月報又一虛偽實証

日月報又一虛偽實証

一直以來日月報喜歡扮持平, 講一些大道理, 再係入面夾o的滿足自己意圖的歪理, 睇下以下實証:

一些簡單顯淺的道理
(明報) 02月 13日 星期三 05:05AM
【明報專訊】如果筆者是錯的,歡迎指正。
(1)侵犯別人的私隱,未經當事人同意,是不道德的;
(2)侵犯他人私隱,認為他人私隱中不道德,是自己不道德在先;
(3)男歡女愛,只要已屆合法年齡,喜歡怎樣,在沒影響他人情之下,是他們的事;
(4)你對偶像的期望,是你個人的事;期望有偏差,也是你個人的事,可以自我調整,與他人無關;
(5)被侵犯私隱的,與公眾利益無關,應是受害者;
(6)受害者,應予以同情,至少不應加倍傷害;
(7)盜取他人私隱,是盜竊行為,不應縱容;
(8)即使在合法途徑之下,取得他人私隱,仍是不道德行為;
(9)如自己不道德地窺探他人私隱,沒權批評他人私底下不道德;
(10)誰都有權使用拍攝工具拍下個人私隱;
(11)不小心泄露個人私隱,只算不小心、不智,不等同發布罪;
(12)以非法手段竊取他人私隱並廣泛發布,屬刑事罪行;
(13)在你情我願之下,私人拍攝上親熱照片,非刑事罪,也不算不道德;
(14)女性有權拒絕拍攝任何危害她本人聲譽的照片;
(15)女性拒絕拍攝上述照片是恰當的自保行為;
(16)萬一在兩情相悅之下拍了同類照片,如只認為作私下觀賞,沒有發布的企圖,也沒有違反道德操守;
(17)私下拍攝照不應與盜取他人照公開發布相提並論,不等於不拍照就不會被公開的歪理可以合理化;
(18)選擇性執法只是不公平,不等於非法行為就是合法。
郭繾澂

成編野講o左好多好似好正確o既大道理, 但係有一個問題:

究竟侵犯幾個藝人的私隱嚴重d, 定係不公平選擇性執法破壞法治基石嚴重d?

為什麼郭繾澂用17點來說明侵犯幾個藝人的錯, 而選擇性執法只是一句不公平就輕輕帶過?


[引用] | 作者 Yam | 16-Feb-08 11:40 | [舉報垃圾留言]

[40] Re: 麥深
麥深 :
m23 :
將文革引用道德批判,這明顯是誤用了。
文革本來就是一場反道德運動。

文革是要把「舊」中國的道德推倒,建立一套新的道德標準。而文革裡的批鬥,就是用那一套新的道德標準。
標準不同,但手法卻跟從前沒兩樣。

那就更有趣了

那即是說「反道德」運動跟「道德」運動
用的竟然是同一套手法吧?

(事實上,文革的手段遠較傳統道德批判恐怖,
恐怖得足以動搖人對基本是非的價值判斷。
與基說是「道德」,
倒不如說是建立了一套新的意識形態。)


[引用] | 作者 m23 | 16-Feb-08 12:29 | [舉報垃圾留言]

[41] Re: m23
m23 :
麥深 :
m23 :
將文革引用道德批判,這明顯是誤用了。
文革本來就是一場反道德運動。
文革是要把「舊」中國的道德推倒,建立一套新的道德標準。而文革裡的批鬥,就是用那一套新的道德標準。
標準不同,但手法卻跟從前沒兩樣。

那就更有趣了
那即是說「反道德」運動跟「道德」運動
用的竟然是同一套手法吧?
(事實上,文革的手段遠較傳統道德批判恐怖,
恐怖得足以動搖人對基本是非的價值判斷。
與基說是「道德」,
倒不如說是建立了一套新的意識形態。)

說文革是道德批判是簡化了, 但當中用來批鬥的理據, 的確是道德審判, 那當然有趣, 而且趣得令人不敢置信. 那是用老毛建立的新價值觀, 去顛覆全部舊價值, 而當中用以批鬥的, 正是"道德"審判, 這裏所指的道德審判, 就是不經法律程序, 便可對一個人告以罪狀, 繼而要他遊街...., 那種罪狀並無定義, 由紅衛兵自由interpret, 即上綱上線.

我所指的道德審判, 正是類近的手法. 當然我認同你那是"反道德運動", 但在這個context上, 道德和"道德審判", 跟李怡說的"虛偽"和"虛偽陳述"那個case, 相信, 雖同有"道德"二字, 卻有不同的所指.


[引用] | 作者 葉一知 | 16-Feb-08 12:39 | [舉報垃圾留言]

[42]

由始至終都不上心,等沸沸揚揚的鬧劇平息後,才能清醒地提出己見。

為本文熱烈拍掌!


[引用] | 作者 Maple | 16-Feb-08 21:22 | [舉報垃圾留言]

[43] Re: 冇署名
冇署名 :
"你們憑什麼說沒人叫阿嬌去死"
李怡沒有叫阿嬌去死, 他只是批評她虛偽, 而大眾似乎普遍都同意, 虛偽並不是十惡不赦的大罪, 故此, 李怡對阿嬌的批評不祇符合事實, 而且頗為適切, 沒有過份之處.
至於網上叫阿嬌去死的網民固然有, 但所佔的比例不高, 咒罵阿嬌的最多, 通常只會叫阿嬌退出娛樂圈, 很少叫她去死.

喂﹗邊個講過係「李怡」叫亞嬌去死﹖根本沒有開名﹐只是說在討論區有好多人叫亞嬌去死﹗睜大眼睇清楚先好加把口啦﹗唔該你咪喺度九唔搭八﹐多謝合作﹗由始至終係得你一個提到李怡個名咋喎﹖


[引用] | 作者 靚媽靚靚 | 16-Feb-08 22:20 | [舉報垃圾留言]

[44] 『竊竊偷笑』

『竊竊偷笑』的道德審判真的非常危險 ! 所涉及的『偽人』, 在私人地方幹他們私人的事情, 現在卻被赤裸裸地作為呈堂證供,供萬千影迷、歌迷和讀者消閑娛樂, 但又被架上了道德的框框。整件事情,實在有違人類的良心標準。如此『審判』, 本身已違反道德了!

Dr. 168 the Great
[引用] | 作者 Dr. 168 the Great | 17-Feb-08 00:39 | [舉報垃圾留言]

[45] Yee, 你好,

回TT [上一篇]
我不认为明明自己很伤心生气,不满上司的安排,且含笑去祝福刚上任的同事是虚伪的表现, 我觉得这只是EQ的表现。EQ高的人,应从中反醒本身的能力是否比他人弱,而不受上司赏识。空妒忌是没用的,自己也不会进步。 如说你觉得自己的能力强过他人,是上司偏心,那就别待在这公司了,另找伯乐吧! 当你进了N 家公司,仍不受重用, 那面对现实, 想想自己哪里不足吧。再不,就安安份份打工, 别怨天尤人。

如说你在人前你祝福又奉承,背后却捅他一刀,在外唱衰他。那是虚伪了, 表里不一。

在这里, 我感觉部分的人把EQ与虚伪搞乱了。U GUYS MAKE ME CONFUSED TOO。

不过,阿娇铁定是虚伪。我不提倡虚伪! 我不是她们的FANS, 但在这事件前,我对阿娇的印象还好过CECELIA (因她太OPEN MINDED吧!),但此事件中,我倒觉得阿娇的人格更差。

如你说, 她们也是人, 为何我们有权在这指指点点呢? HMM。。 阿娇不是说过她是许多人的偶像,发生那事件,毁了她努力建立的健康形像,她要如何面对小朋友。 证明了她自己也赞同她是要向大众交代的,那大众是有权批评她的言行举止。
TT : 看來你真的有點CONFUSE了, 你首先說不满上司的安排,且含笑去祝福刚上任的同事不是虚伪的表现, 是EQ高, 但然後你又說表里不一是虚伪. 那之前那個EQ高的不是表裡不一嗎? 為何不是虛偽呢? 我感覺到你認為存心傷害人的表裡不一才叫虛偽, 是嗎? 那阿嬌就不算虛偽了. 她扮天使的時候沒想過傷害人, 拍床照的時候沒有想過傷害人, 現在出來認天真,認傻, 同樣都沒有想過傷害人啊!


[引用] | 作者 TT | 17-Feb-08 06:56 | [舉報垃圾留言]

[46]

TT先生請問你知否EQ的起原和為何編寫,又為何成文後三十多年才被推崇???????唔好因為大部份人接受就張虛偽合理化


[引用] | 作者 domo | 17-Feb-08 12:07 | [舉報垃圾留言]

[47] Re: Yam
Yam :

成編野講o左好多好似好正確o既大道理, 但係有一個問題:

究竟侵犯幾個藝人的私隱嚴重d, 定係不公平選擇性執法破壞法治基石嚴重d?

為什麼郭繾澂用17點來說明侵犯幾個藝人的錯, 而選擇性執法只是一句不公平就輕輕帶過?

日月報虛偽, 唔係新事. 當然, 不公平執法破壞法治重要, 但日月報冇暗示呢個唔重要. 我之前為此答過人:

但我想你要想想: 選擇性執法, 非法還是非法, 暗示伏法和未伏法的, 都有罪.

如果選擇性執法, 非法就變成合法, 暗示伏法和未伏法的都無罪.

這樣看, 你會更明白那句句子的意思嗎??

如果第二句成立, 難道唔係更evil?可惜很多人都用第二句來為自己開脫, 覺得自己(傳相)甚麼事都冇(包括道德責任心無), 而且代表正義, 這又不可怕嗎?


[引用] | 作者 葉一知 | 17-Feb-08 12:38 | [舉報垃圾留言]

[48]

虛偽, 並唔一係一朝一夕。

* * * * * * * * * * * * * * * * * * *

上周六,香港无线特意请来多位歌手出席“追忆张国荣”悼念晚会。然而,当晚一班年轻歌手陈奕迅、卢巧音、郑中基等,皆施展了不起的“变脸”绝技,对人垂泪,背人欢笑。不晓得是不是因为哥哥远去,他们的情绪起伏才这么大?!

  平日经常扮鬼扮马的陈奕迅及与哥哥似乎毫无交情的卢巧音,在镜头前演绎哥哥的旧作时,差点落泪,场面感人。节目进行期间,频擦鼻皱眉的陈奕迅神情哀痛,眼泪几乎夺眶
而出,情绪起伏之大,令人惊叹。不过,原来他们彩排时玩得异常投入,健谈的陈奕迅在录影厂拉着郭富城喋喋不休,表情多多的他逗得城城哈哈大笑。

  出场时,他又取出一支眼药水“狂滴”,当他发现记者拍照时,即紧张地解释说:“不要拍啦,我滴眼药水就是想呆会儿上台时眼睛不会这么红。”随即摆出极不耐烦及哀伤的表情,更向记者说:“你记得拍下我难过的模样!”表现判若两人。

  另外卢巧音的心情起伏亦相当大,未出场前,她在化妆间与郑中基等人言谈甚欢,更在彩排时与何韵诗玩,但她与郑中基合唱《谁令你心痴》后,被问及何以演出有点失准时,她却突然满眼通红,更伤心得要助手搀扶离开,情感委实丰富。

  而一向视哥哥为偶像的Twins成员阿娇,节目期间神情悲痛,演出后步入化妆间也要助手搀扶,不过她一坐下便急不可待拿出手机传短讯,电视播哥哥的旧MV也无暇一看,与台上表现实在天壤之别!


[引用] | 作者 Trudy | 17-Feb-08 13:58 | [舉報垃圾留言]

[49] Re: domo
domo :
TT先生請問你知否EQ的起原和為何編寫,又為何成文後三十多年才被推崇???????唔好因為大部份人接受就張虛偽合理化

DOMO兄, 我200%同意你. 但將EQ套在虛偽的不是我, 我是回應YEE對虛偽的說法, 他對虛偽一詞CONFUSE了, 請參考[32], 我是按[引用]不行, 唯有用COPY & PASTE.


[引用] | 作者 TT | 17-Feb-08 14:18 | [舉報垃圾留言]

[50] 靚媽靚靚

嗯﹗我冇話有人講過係李怡叫亞嬌去死, 我亦冇話你話李怡叫亞嬌去死噃. 我都擘大眼睇得好清楚, 根本冇人開名﹐我知我係第一個提到李怡個名喎.
我唔係喺度九唔搭八﹐我只係睇到你的留言有感而發, 如果留言令你有所誤會, 謹此澄清並致歉.


[引用] | 作者 冇署名 | 17-Feb-08 16:51 | [舉報垃圾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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